7月11日,宁波市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公布了《2018年1-6月份宁波市环境空气质量(PM2.5)情况》。根据这份通报,2018年上半年,全市15个区域的PM2.5平均值稍微超过国家二级标准限值(35微克/立方米),为37微克/立方米,比2017年同期下降了1微克/立方米。
1月至6月,我市PM2.5平均浓度最高的是慈溪市和余姚市,均达到了43微克/立方米。此外,江北区的平均值为42微克/立方米,杭州湾新区的平均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
同样在上半年,PM2.5平均浓度最低的是象山县,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排名第二至第四的分别是大榭、宁海和北仑,平均浓度则分别是31、32、33微克/立方米。也就是说,这4个区域的PM2.5平均值达到二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