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宁波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