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宁波市荣誉市民的推荐审核、服务保障、撤销终止工作,根据《宁波市荣誉市民条例》,市政府办公厅牵头起草了《宁波市荣誉市民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步拟由市政府出台,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建议意见的,请于5月15日前反馈至市政府办公厅。
联系人:市政府办公厅杨峰;联系电话:89182616;传真:87279959。
附件:宁波市荣誉市民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