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暂行办法》(交安监发〔2017〕60号)和《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工作的意见》(甬交安委〔2017〕4号),我局现已对《宁波市港航系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甬港航〔2015〕45号)和《宁波市港航系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实施办法(试行)》(甬港航〔2015〕15号)进行了修订,合并形成了《宁波市港航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制度(修订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4月20日,意见请发送至电子邮箱:nbsghj@163.com。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宁波市港航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修订稿0405).docx
宁波市港航管理局
2018年4月13日